| 2002年10月9日,国家信息化测评中心正式推出了中国第一个面向效益的信息化指标体系———企业信息化基本指标构成方案(试行),以全面评估中国境内各企业的信息化发展和应用水平。该体系第一次将“建设有效益的信息化”要求以评价指标的形式落到实处,并第一次提出从效能角度全面评估企业信息化水平并提供解决方案的咨询,旨在引导企业信息化建立在有效益、务实、统筹规划的基础上。
《企业信息化基本指标构成方案(试行)》旨在为政府了解企业信息化应用情况和进行相关决策服务,为企业提高信息化水平服务,从领导、战略、应用、效益、人力资源、信息安全等多个方面,引导中国企业信息化健康发展。该指标体系由基本指标、效能指标和评议指标三部分组成。
基本指标
基本指标是反映信息化基本情况的统计调查指标,是对企业信息化基本发展状况的标准化客观定量分析,主要用于社会统计调查和政府监测。基本指标适用于企业信息化状况的客观描述,主要内容如表。该体系第一次提出把“效益指数”作为评测企业信息化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
效益指标和评议指标
为了反映企业信息化效益状况,在基本指标测评之外,由专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企业信息化补充指标”和“企业信息化评议指标”的相关工作。
企业信息化补充指标是在企业信息化基本指标基础上,结合不同行业、不同对象特点,以标杆库和标杆值为参照,以信息化实效为评价目标的效能评价指标,形成对企业信息化实效的定量分析结论。
企业信息化补充指标由适宜度和灵敏度两大类指标构成。适宜度指标包括:战略适宜度、投资适宜度、应用适宜度、资源匹配适宜度和组织与文化适宜度。灵敏度指标包括:信息灵敏度、管理运行灵敏度和对外反应灵敏度。适用于企业自测和企业信息化水平评价定级。
企业信息化评议指标是对影响企业信息化实效的特殊非定量因素进行判断的评价指标,以此形成对企业信息化评价的定性分析结论。由评价实施机构中的专家咨询组进行评价。具体测评实施,依据《国家信息化评价规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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